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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立
机构:贵州宏宇健康产业集团(筹)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简介:

满族,贵州宏宇健康产业集团(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医药化工高级工程师,贵州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世界传统医学荣誉博士,贵州省康养产业商会会长。贵州省“省管专家”、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贵州省“科技兴企之星”、贵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贵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个人、“第三届中国经济百名诚信人物”,享受贵州省人民政府“有特殊贡献专家津贴”。

主要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文化体系的整理与临床应用、民族芳香药物的研究开发及应用体系等领域研究。先后开发国家级新药“金喉健喷雾剂”“保妇康泡沫剂”等品种,获国家发明专利13项。在《中医杂志》《中草药》等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试论中医“肾”的物质基础》《HPLC法测定三拗汤不同煎液中苦杏仁苷》等论文多篇。近年来主持完成国家计委批复立项的中药现代化重大专项“500万瓶保妇康泡沫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科技部两个“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贵州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关键技术研究”和“西部开发科技行动计划——贵州天麻、杜仲等地道药材规范种植”,参与完成两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味中药精制颗粒的化学研究”及“中药配方颗粒汤剂与传统汤剂的化学组成及药效学研究”。曾获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华夏医学科技一等奖。

  •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5)
    王伟杰 副主编 ; 肖远平 柴立 主编 出版时间: 2015年06月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性,也具有特殊的“濒危性”。因而,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非遗的抢救与保护的力度,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5)》由贵州民族大学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负责编写,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等科研团队共同参与研究并发布的关于少数民族非遗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包含了贵州民族大学对我国少数民族非遗进行科学传承和保护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也吸纳了国内部分学者在此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成果。本书在仔细统计和分析了我国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非遗名录和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基础上,对政府和学术界较为关注的非遗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可持续发展、传承人危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推动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保护的对策建议。本书主要包含七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总报告。主要回顾了2006~2014年我国国家级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包含基本数据统计、名录基本特征、保护基本现状等,并提出了完善少数民族非遗名录体系等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措施。第二部分为专题篇。文章主要对我国少数民族非遗名录体系中的民间音乐类、民间文学类、传统医药类、传统美术类和民俗类进行了基本数据统计与分析,并指出了目前这五类少数民族非遗在传承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发展建议。第三部分为民间文学篇。第一篇文章主要对我国不同版本和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史诗《支格阿鲁》的流传及传承现状,提出了全面与科学的保护方法与措施;第二篇文章和第四篇文章借助学者参与田野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对国家级少数民族非遗《亚鲁王》进行了归根情结及现实性特征方面的分析研究;第三篇文章对壮族《麽经》中的布洛陀神话母题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五篇则提出了畲族小说歌的传承路径。第四部分为案例篇。第一篇通过对我国湘、鄂、黔、渝四省(市)的各级土家族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现状进行梳理,结合土家族非遗传承和保护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研究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其余四篇通过对世界级非遗侗族大歌、苗族蜡染、甘肃临夏砖雕、苗族“祭祖仪式”等的传承现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本真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样化的保护措施。第五部分为非遗经济篇。第一篇文章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推动贵州西江千户苗寨非遗经济发展的传播策略;第二篇文章从生产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对一些非遗文化产品的经济属性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地方性动力在非遗传承中的重要功用;最后一篇文章结合土家族非遗西兰卡普的市场化发展的具体案例,提出了少数民族非遗转化为民族文化资本的具体对策。第六部分为借鉴篇。依次对索河善书、香纸沟古法造纸技艺、女书、高淳邢氏宗祠宗谱、铜仁市万山区等汉族非遗及非遗聚集区的保护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和研究,为少数民族非遗的本真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提供经验借鉴。第七部分为大事记。主要统计了2006~2014年我国政府层面和学术界发生的与少数民族非遗相关的主要事件。
  •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0)
    王伟杰 常务副主编 ; 王月月 李霞 副主编 ; 肖远平 柴立 主编 出版时间: 2021年08月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非遗”)是我国非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性,也具有特殊的“濒危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既是非遗传承的主体,也是非遗保护的主体之一,是体现非遗“活态性”的重要载体。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区)也公布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形成了四级保护体系。经过多年的保护实践,我国在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但也面临传承人老龄化严重等问题。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总数较多、技艺精湛,回顾和总结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保护经验,并探索进一步推动非遗传承人保护和培养的路径,突破后继乏人的困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意义。《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0)》由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重点研究基地(高等院校)、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负责编写,由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酒文化坊有限公司、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等多方科研团队共同参与研究并发布。本书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研究”为主题,收录了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在《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9)》的基础上,继续对我国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进行了分民族、分地区的统计分析,并结合各类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基本现状,利用文献资料法、定性研究法、定量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指出了未来少数民族非遗发展的多元化模式和可行性路径。本书主要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报告。主要回顾了2007~2019年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及发展现状,并针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相应地提出未来发展建议。第二部分为民族篇。主要对2006~2019年景颇族、普米族、鄂温克族等3个少数民族的省级以上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发展建议。第三部分为区域篇。主要对2006~2019年云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等3个地区省级以上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发展建议。第四部分为理论篇。主要对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少数民族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保护机制、非遗扶贫视阈下迪庆藏族传统技艺保护及发展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五部分为扶贫篇。主要从“非遗+扶贫”的背景出发,对后扶贫时代非遗品牌、贵州传统美食制作技艺、贵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扶贫、苗族饮食文化品牌等的发展现状及建构路径进行了研究。第六部分为非遗立法篇。主要从非遗立法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理论的研究现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刑法的冲突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第七部分为大事记。主要统计了2019年我国政府层面和学界层面发生的与少数民族非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件。
  •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1)
    王月月 执行主编 ; 李霞 副主编 ; 王伟杰 肖远平 柴立 主编 出版时间: 2022年07月
    本书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保护”为主题,收录了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在《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0)》的基础上,本书继续对我国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进行了分民族、分地区的统计分析,并结合各类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基本现状,利用文献资料法、定性研究法、定量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指出未来少数民族非遗发展的多元化模式和可行路径。
  •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2)
    李霞 副主编 ; 王月月 执行主编 ; 王伟杰 肖远平 柴立 主编 出版时间: 2023年08月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我国非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非常高的价值,也具有特殊的“濒危性”。近年来,抢救性保护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在非遗普查、记录、建立非遗名录和传承人名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代表性传承人的持续老龄化,非遗的传承主体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加之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悄然改变。因此,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抢救性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探索少数民族非遗抢救性保护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国优秀的文化记忆得以保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本书主要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报告。报告通过对非遗保护的历史实践和取得成效进行梳理,分析我国少数民族非遗抢救性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如受现代化和城镇化冲击、生存空间面临威胁、传承创新有待加强、项目保护力度仍需加大等,提出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立非遗“四进”常态化体系、利用科学技术激发非遗再生活力、建立急需非遗保护项目名录等对策,促进我国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第二部分为区域篇。主要总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区域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概况,探讨了云南省非遗保护活力的时序变化情况。该部分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项目存在认同感不强、非遗教育及展示形式有待丰富、新媒体运用不灵活、传播内容较零散等现实问题,提出内外合力促进非遗传承保护、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助力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文化有效传播等建议;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依然存在传承人老龄化、资金投入不足、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等问题,提出加强传承人保护、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项目申报等建议;云南省非遗保护活力呈上升趋势但整体水平偏低,提出多维度增强非遗保护活力、重视财政支持、强化政府主导地位、突出地方特色等建议。第三部分为专题篇。主要论述了瑶族、白族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情况,以及少数民族非遗对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瑶族非遗保护工作存在专门法规缺位、传承人老龄化等紧迫问题,据此提出出台瑶族非遗专项法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间的联动性、积极建立“非遗+”保护模式等建议;白族非遗保护工作存在项目归类不明晰、非遗精神内核与现代价值观念场域异动等问题,据此提出加强对非遗项目的深度挖掘和整理、有效开发以及培育非遗新生群体等建议。民族教育方面,分析了非遗传承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价值导向,提出非遗与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衔接的建议;分析了彝族(撒尼)刺绣传承对人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的影响,提出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五个认同”思想、提升中华文化世界竞争力的建议;民歌艺术方面,分析了民歌对推动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增强各民族文化自信、促进各民族文化认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厘清“花儿”的来龙去脉、着重培养相关人才、创新民歌艺术形式等建议;文化自信方面,提出少数民族非遗作为民族自信之表征媒介,其对重构多元艺术风格形式与情感交流机制共生共荣的全球文化新生态具有双重意义。第四部分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篇。主要探讨了武定彝族酒歌、侗族民俗音乐、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传承发展情况,以及西南少数民族乐器的田野调查情况。从个体、家庭、社会和学校四个维度体现了武定彝族酒歌的传承现状,提出重视培养彝族酒歌传承人、鼓励家庭传承、加强社会传承、融入学校教育的保护思路;侗族民俗音乐历经唐代以前的孕育、唐宋元代的形成、明清时期的繁盛、民国时期的转型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多样化发展阶段,并在历史的进程中凸显侗族民俗音乐的自我认同与融化他者的文化品格;田野调查方面,阐述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乐器的分布特点和分类,总结出西南少数民族乐器研究面临相关高级别科研项目层出不穷、系统性的田野调查较为匮乏、跨界区域少数民族乐器研究较为匮乏等现状;在动漫媒介的助力下,“阿凡提”在中年、青年、少年群体中树立了艺术形象,今后应建立完整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资源库、完善以动漫媒介为开发核心的产业链,促进非遗IP创新发展。第五部分为表演艺术篇。主要论述来凤县地龙灯、藏族传统舞蹈、维吾尔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现状、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在来凤县地龙灯的传承发展过程中,存在仪式主体缺失、仪式空间式微、价值认同缺乏等问题,来凤县今后应重点着手促进文化认同、地龙灯民间仪式与文化展演异质性组织结构等工作;梗舞具有丰富的历时性与共时性价值,其传承工作面临数字化成果转化程度低、政策执行缺乏持续性、资源转化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应重点完善数字化信息、落实保护措施、加快产学研联动等;维吾尔族达瓦孜具有内在的表演特色与历史文化价值,从非遗文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协同、数字媒介的创造转化与传播、地域文旅产业体系化发展探索等方面提出保护建议。第六部分为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篇。主要论述传统医药沙疗、传统服饰的现代化发展,以及传统手工艺的遗产特征与其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近年来在科技的助力下,沙疗逐渐从室外转至室内,并逐渐走向市场化、规模化,提出应积极推进传统技艺与康养产业的协同发展、延伸产业链、增强产权保护意识等建议;传统服饰的传承发展受到民族传统文化淡化、应用场景减少、传承后继乏人等影响,认为应从政府引导、发动群众、创新发展等方面探索相应的发展对策;传统手工艺类非遗无论从时间维度,还是从空间维度来看,都具有鲜明的“遗产”特征;花瑶传统手工艺蕴含的文化、艺术、经济、生态因子,与乡村振兴的驱动力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应通过制定保护传承政策、运用科技手段、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促进其与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特色村寨建设相结合。第七部分为借鉴篇。主要总结分析了日本濒危传统工艺的保护经验,认为日本濒危传统工艺的保护工作在政策支持、制度设计、发展理念、管理体系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对我国濒危非遗保护工作具有借鉴意义。第八部分为大事记。主要统计了2021年我国政府层面和学界层面发生的与少数民族非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件。
  • 2007~2015年中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基本经验、问题及未来发展展望
    出版时间: 2016年08月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我国相继划定了10个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保护非遗及其相应的文化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报告在对比分析了我国目前的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特别是10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之上,明确指出了我国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中取得的重要成就,总结了其发展经验,并提出了目前我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还存在着民众的主体性发挥不足、跨区域保护带来的管理不协调等问题。因此应当构建实验区发展协调统一领导小组,广泛调动社会尤其是民众参与实验区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拓宽实验区资金来源渠道,对实验区内非遗进行地毯式搜索,合理把握开发利用各类资源的度,坚持实验区建设同生态保护、反贫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步进行,并加快实验区法律法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向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前进的步伐,进一步维护实验区内的文化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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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6年08月
    少数民族曲艺是中华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大瑰宝,不仅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且具有弥足珍贵的历史价值,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曲艺对于维护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2006~2015年,我国对少数民族曲艺的保护做出了一些努力,建立起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出版了大量的学术研究论著,举办了多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活动。然而,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解决,如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类曲艺项目偏少且集中于部分少数民族、传承人面临年龄老化后继无人且男女比例差别大、演艺团体匮乏、观众群体少等。在今后少数民族曲艺的发展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曲艺项目的挖掘、申报与管理,出台措施提高传承人的文化自觉,合理利用生产性保护及数字化保护,促进少数民族曲艺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关键词:
  • 2006~2015年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6年08月
    少数民族传统戏剧是我国一种古老的艺术形式,剧目众多,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近年来,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日渐成熟,少数民族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传承断层、文化土壤恶化等。本报告主要概述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同时针对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将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本化,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并为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探索新方式,为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寻找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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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2015年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6年08月
    彝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风民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彝族人民创造了形态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物质的社会泛化和非物质经济时代到来的背景下,传承和保护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世价值。在详细统计川、滇、黔、桂各级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相关学术研究以及相应的社会基础,分析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及性质、特点及不足等,就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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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成就、问题及未来发展对策
    出版时间: 2015年06月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经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先后颁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维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有着重要意义。本报告在认真统计和分析我国世界级非遗名录、国家级非遗名录和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基础之上,指出了目前我国国家级少数民族非遗名录的特征、成就及不足。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虽然取得了重要成就,但还存在着“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与生态环境及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不足、非遗名录传承后继无人、非遗学科门类归属不清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当继续完善少数民族非遗名录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监管、保护与培养,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非遗聚集地的建设工作,实现少数民族非遗和汉族非遗共同保护,维护产业化利用中非遗的本真性,并坚持少数民族非遗与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农业遗产等遗产的共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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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5年06月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异常丰富,也蕴藏着大量的民间文学珍品。然而在社会加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城市主流文化的快速传播严重挤压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普通话的推广及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的频繁交流对少数民族语言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而且部分地方政府在保护过程中功利心重,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遗在当代的传承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报告在梳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遗工作基本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之上,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遗在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在未来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理应重视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注意申报的合理性与保护的延续性,加强活态性保护,并完善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类非遗代表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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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 2015年06月
    我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是一个世代绵延的文化传承过程,全球化进程打破了少数民族社会原有的封闭性,使许多传统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逐渐消失甚至达到濒危的状态。国家自2006年开始实施一系列少数民族民俗非遗类保护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就,但当前也存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存环境变迁、民俗“传承链”的中断危机、在多元文化中竞争力弱等问题。因此,本文拟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强化保护主体职能、注重少数民族非遗民俗的族内传承、提高少数民族民俗非遗的自身竞争力等对策建议,以期对少数民族民俗类非遗的保护、传承以及在现代文化市场中如何提升自身竞争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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