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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以深圳为例

作者:
李朝晖 李朝星
出版日期:
2014年7月
报告页数:
11页
报告字数:
9131字
所属图书:
深圳社会建设与发展报告(2014)
摘要:

近年我国加大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但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统筹不足、政府包办、资源整合重点偏差、信息共享过宽、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必须厘清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责,加强社会共建;加快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实现制度先行、依法推进;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趋势,与国际接轨;重视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的衔接,避免制度冲突;将政务诚信建设和开放政府持有公共信用信息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发挥引领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

关键词:

社会信用体系解决路径信息共享制度先行社会共建

作者简介:

李朝晖: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地方法治、信息法等。承担完成“证券市场法律监管比较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借鉴国际经验,提高深圳法治化建设水平”“新时期深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研究”“深圳市大部门制改革研究”“深圳政府管理层级改革研究”“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研究”“深圳营商环境建设研究”等数十项课题;出版《个人征信法律问题研究》《证券市场法律监管比较研究》《新时代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理念与实践》等个人专著,参与10余部著作撰写;在《法学评论》《学术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李朝星:就职于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文章目录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概况
当前深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统筹不足 统而不筹、筹而不统
  • (二)政府包办 政府推动力强、社会参与自主性弱
  • (三)资源整合重点偏差 重社会向政府整合、轻政府向社会开放
  • (四)信息共享过宽 以为共享越全面越好,不够重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 (五)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制度未定,具体工作已铺开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
  • (一)厘清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权责,加强社会共建
  • (二)加快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实现制度先行、依法推进
  • (三)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际趋势,与国际接轨
  • (四)重视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的衔接,避免制度冲突
  • (五)将政务诚信建设和开放政府持有的公共信用信息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发挥引领作用
  •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