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命题。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立足省情实际,瞄准督导机构不健全、成员单位工作非常规和督导结果运用不充分等“虚松软”问题,积极改革创新,通过扩容提质完善机构设置,着力做到“四个参与”激发全体成员单位活力,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有为、整肃不为”。通过一系列有力改革探索实践,江西省充分调动起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江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新格局,为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强化督导问责,提供了有益的江西模式和江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