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16年和2020年分两批在全国选取29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本报告系统梳理了两轮试点在筹资安排、给付政策、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差异性变化,发现与第一轮试点相比,第二轮试点中长护险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保险给付的护理服务提供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给付水平有所提高且各地区差异在缩小、失能等级的评估标准越来越规范;但试点地区依然存在试点政策的碎片化而增加了全国统一制度框架制定的困难、对失能预防的关注度不足、尚未形成引导养老服务体系主体分工的制度框架等问题。为此,本报告建议加快制定长期照护保险法,拓宽筹资渠道,扩大给付范围;重视失能预防服务,通过给付规则引导居家和机构照护的分工协作模式;实现从“按床位”到“按服务”给付的转变,加快从“补供方”向“补需方”的转变,将老年辅具购租和住房适老化改造纳入保险给付范围等。
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给付对象养老照护筹资方式
张立龙: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人口社会学、养老保障等。在《中国人口科学》《人口学刊》等权威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部委课题等多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及课题。
王晶: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会展与营销系讲师,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博士生在读, 研究方向为会展管理、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