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由陈一新于2018年6月提出。他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实现“三个现代化”,即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陈一新:《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理念体系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2018年第8期,第5~14页。2019年5月,陈一新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沿理论与相关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进一步结合社会实践提出要以“五化”为市域社会治理新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同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可以说,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的落地落实,直接关系到市域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明确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法两次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表明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命题”陈一新:《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理念体系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2018年第8期,第5~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