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服务供给中,治理主体目标不一致导致的公共服务资源错配现象也非常普遍,由此导致了社会公共服务供需之间的匹配度比较低的问题,尤其是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公共服务有时难以落实到基层,整个公共服务的实施成本较高,但群众的整体获得感较低,降低了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要提升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协商民主是重要的实践环节,它是增进群众与各治理主体“感情”的重要途径。然而,关于协商民主的实证研究却表明,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状况与党中央的预期还有很大的差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上,坚持依靠人民推动社会治理。现实表明,由于治理主体目标不统一、工作方法不接地气、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的存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诸如政府缺位、官商勾结、股市操纵、傍富欺贫、监管不力等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而影响了群众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认可度。此外,治理决策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淡漠、公众参与程序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也加剧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可接受性”不高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