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和民间的共同推动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生效以后,各类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农村丰富的实践,创造出了多种多样的农民合作组织模式。除了以经济功能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外,还有一种重要的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它突破专业领域的限制,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学者将之称为综合农协(杨团等,2008)。目前,对于此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模式研究相对较少,也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支持此类组织的发展。山西省永济市农民协会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综合农协雏形的农民合作组织。永济市农民协会于2004年在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为“永济市蒲州镇农民协会”协会注册的名称为蒲州镇农民协会,实际活动范围涉及蒲州和韩阳两镇,习惯上称之为永济市农民协会,协会对外联系也用此名。。它是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我国首个以农民协会为名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组织。但在2007年,其又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更名为“永济市蒲州镇果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