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总是伴随着民族过程及其所产生的民族问题,民族现象及民族问题是人类社会最普遍、最长久,也是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最重要课题之一。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人类的组织形式就可以称为民族认为民族形成于蒙昧时代高级阶段(旧石器时代晚期)或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甚至有学者认为具有民族特征的氏族在旧石器时代的中期(早期智人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参见王希恩著《民族过程与国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第20~27页,第42~59页)。另据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林惠祥的研究,在前国家社会中,中国古代诸部落之间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就逐步形成了许多民族,他把这些民族分为华夏、东夷、荆吴、百越、东胡、肃慎、匈奴、突厥、蒙古、氐、羌、藏、苗瑶、罗缅等16个(参见林惠祥著《中国民族史》(上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第9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认为,民族形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恩格斯著《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515页),“部落联盟是与民族最近似的东西”(马克思著《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版,第96页);列宁、斯大林认为,民族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版,第600页]。“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294页)。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对民族产生问题的讨论可参见熊锡元著《民族理论基础》,民族出版社,1989,第35~38页。,中国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古代文明从未间断的文明古国,在其发展中,与其他的文明古国一样,民族问题和民族现象一直与之相伴。所以,在历代古籍文献里都留下了关于多民族事实的丰富记载在《礼记·王志》中有:“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古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火不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皮衣,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背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这段记载是我国古文献中关于我国多民族事实的最早记载。也成为几千年来连续不断的民族志之渊薮。在二十四史中都有关于少数民族的专门记载。,这些历史著作也记载了历代统治王朝的种种民族观念及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民族政策。中国从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就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此后分分合合,但是总的趋势是不断走向统一。我国各民族人民两千多年来就生活在国家统一的政治框架下,历代统治者也以此为基础,在国家统一的框架下,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策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元朝以后70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多民族统一的格局成为一种常态。各民族在国家统一的政治框架下进行经济和文化交流。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统一、多元已经成为历代统治者及各民族群众的共识,这种传统民族心理是中华民族长盛不衰的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