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研究,过去仰仗传世典章、律令、刑统和政书,著作不绝如缕。近20年来,拜新材料之赐,成果更显丰硕。大批法律相关文献,如秦汉简牍、唐代敦煌吐鲁番文书、宋代令文与名公书判、明清档案等,经考古出土或整理出版,提供了学者全新的研究基础,对传统法律的思想背景、民刑分类、审判层级、操作程序,乃至政治与社会影响等,做更细致的讨论。20年中,也正是历史研究受各种后学(后现代、后结构、后殖民)挑战的高峰,学者除了新材料,也尝试从全新的观点,认识法律此一带有强制性的规训体系,提出“谁的法律”等具解构趣味的问题,尝试分析其中的权力分配与文化意涵。于是,相对弱势的妇女在传统法律运作中的位置,以及她们和制定法律、执行审判、诠释法义的男性之间的关系,乃至此错综复杂关系中的象征意义,也成为学者青睐的议题。解构观点冲击中国史研究,并促成从妇女史到两性关系史再到性别视角的历史研究,讨论见李贞德《导言:妇女、性别与历史研究》,收入李贞德主编《中国史新论:性别史分册》(台北:联经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第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