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是一个现代概念。这一概念发源于欧美19世纪期间大学学科的发展和转变,特别是英国文学系的建立和文学史的建构。有关英国文学史相关问题与课题,特别是对英国戏剧的详细讨论,参见Robert Hume,“Construction and Legitimation in Literary History”(《文学史的建构与合法化》),The Review of English Studies(《英语文学研究评论》)56.226(Sep.2005):632-661。文学史的编纂往往按照传统惯例聚焦在主流文学中各种文类的发展上,并在实践中参与经典的形成过程。其结果就是以循环式的运作方式,生产或打造出成为文学经典的作者及作品。从广义上讲,文学史体现或暗含着著者或编纂者所认同的某一时代的特定文学价值和品位。从最基本的层面说,从来不存在“客观中立”的文学史。文学史的建构总是暗含着判断、价值观和角度。即使是描述性的文学史也必须对作品与作者进行选择,并根据取舍标准按年代对作品与作者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