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行制度是近代天津社会一种特有的社会制度。它始于清,终于解放前夕,在天津前后存在了二百多年的历史。这种制度,之所以起源于明清时期的天津,是与天津作为北京门户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密切相关的。明清以降,天津就成为华北漕运、海运、盐运的三大中转站。明永乐二年(1404年)“于天津置露囤千四百所,以广储蓄”。永乐四年(1406年)“再建百万仓于直沽”。张廷玉等:《明史》,卷86,《运河》。永乐九年(1411年)重整运河故道,漕运更加发展。天津也是盐运中心,“直豫两省一百八十余州县昔赖之”。张焘:《津门杂记》卷上,《盐坨》,游艺山庄,光绪十年刻本,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随着漕粮海运的发展,天津的运输业迅速发展起来。天津又是官员出入北京必经之地,“皇华使者之所衔命以出,贤士大夫之所报命而还者,亦必由于是”张焘:《津门杂记》卷上,《形胜》(光绪十系列刻本),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这就显示出天津非同一般的政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