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一公共权力的方式化解基层社会公共冲突正日益面临挑战,这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冲突治理提供了机遇,也赋予公共冲突治理路径以多样可能性。本文以公共冲突治理的过程论切入,探讨参与其中的社会组织类型、特征及其作用机制。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冲突治理的不同环节采取不同的作用机制,其差异性主要由组织自身属性和外部制度环境的不同造成:调解类社会组织依托人民调解制度,综合运用“情理法”进行冲突化解;社会工作类组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式介入冲突预防和冲突化解;市民社会类组织坚持民间的立场,运用第三方斡旋的理念、技术和方法实现冲突化解和冲突转化。它们共同构成了基层公共冲突社会性化解的多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