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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非公企业劳资矛盾形成的原因

作者:
曾秀兰
出版日期:
2014年12月
报告页数:
36页
报告字数:
26829字
所属图书:
珠三角非公企业劳资矛盾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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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劳资关系是随着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资关系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并成为现时代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劳资关系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对劳资关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多。

劳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合作关系,在冲突中合作,在合作中冲突。在珠三角非公企业中,合作与冲突并存构成劳资关系的基本态势。其中,合作成为劳资关系的主流态势。合作的根源主要有两方面,即“被迫”和“获得满足”。“被迫”是由于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正常的雇佣关系。“获得满足”主要是由于雇员对雇主有基本的信任,雇员能认识和体会到其工作的价值,管理方也在努力不断提高雇员的满意度。虽然合作是劳资关系的主流态势,但矛盾和冲突仍不可避免,甚至呈高发态势。劳资矛盾形成的原因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程延园教授认为,冲突的根源可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综合近年来珠三角非公企业发生的劳资矛盾,杨正喜教授认为,劳资冲突的根本缘由在于异化的合法化、客观利益差异和雇佣关系性质;劳资冲突的背景缘由在于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平等及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而珠三角以农民工为劳动者主体的劳资冲突产生的直接缘由则在于权利受到侵犯,如劳动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这是导致冲突的最主要因素。结合近年来珠三角劳资矛盾的爆发,分析其原因,总体有根本原因、制度原因、劳动者主体自身的原因及一些外部环境变化的原因等。

关键词:

珠三角非公企业劳资矛盾

作者简介:

曾秀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以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等称号和奖励,是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负责人。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等课题十多项,在《学术研究》《广东社会科学》《中国青年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主编教材多部。

文章目录
第一节 根本原因 劳资利益差异,劳资力量不平衡
  • 内生原因 劳资之间的利益差异
  • 深层原因 劳资之间力量对比的不平衡
第二节 制度原因 法律制度不健全,利益表达机制不畅通
  • 劳动立法、执法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政府、工会职责不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
第三节 直接原因 劳工权益受到侵害,超出劳方耐受力
  • 工人法定权益得不到保护和完全实现,引发矛盾
  • 工人合理诉求无法解决,引发矛盾
第四节 劳动者主体原因 新生代工人权利意识增强,耐受力较低
  • 新生代工人权利意识增强,更易采取集体行动维护权益
  • 新生代工人利益诉求多元而耐受力低,更易导致劳资冲突
第五节 外部环境原因 法律法规调整,企业转型,新媒体催化
  • 法律法规的实施或修订,助推劳资纠纷骤升
  • 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使劳资关系处于多变状态
  • 国际金融危机及新媒体的催化使劳资关系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