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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还是“利益”?核电风险的社会建构

作者:
方芗
出版日期:
2014年3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字数:
11266字
所属图书:
中国核电风险的社会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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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于2007年5月底前往大埔县进行田野调查的时候带着这样的疑问:有多少当地人听说过核电站项目?他们知道核电站是什么吗?他们中到底有多少人想过与核电站的环境风险有关的事?贝克在风险社会理论的讨论中指出,人们通过一个自反性的过程理解高科技产品(例如核能)的风险:高科技产品发展初期,人们相信科学技术,支持其发展;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人们开始自反地意识到科学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Beck,1992)。吉登斯同样讨论了在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信任发生变化的过程。他认为在所谓的“初级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对科学技术抱一种习惯性的不加验证的信心,然而在当代社会,或者说“后现代”社会中,人们意识到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因此变得积极主动地选择如何投放他们的信任(Giddens,1990)。2007年的大埔县与吉登斯所描述的“初级现代化”社会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时,我在大埔县也有与温在“牧羊人”案例中相似的田野发现:当地人表现出对科学技术的信任、他们的无知与对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依赖。但与温的案例所不同的是,第一,大埔县的居民(及村民)面对的是一个潜在的核电项目,他们并没有真实面对核电站的风险。因此相比较于温的案例,大埔人并没有积极讨论这个核电项目。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有可能要为核电项目搬迁,所以他们更爱讨论搬迁所涉及的利益问题,而不是核电站会带来什么潜在环境健康风险。第二,在温的案例中,“牧羊人”的无知并不表现在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核辐射影响没有认识,而体现在不知道自己对核辐射对当地的水源和土壤所造成影响的认识是一种有价值的知识。在大埔县,对科学技术表示信任的一部分人的信任带有很强烈的积极意义。而人们表现出来的无知也带有对自身身份与科学技术(专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建构。

关键词:

社会建构核电技术核电风险

作者简介:

方芗:英国爱丁堡大学社会学系博士,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医学院(双聘)副教授。中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科学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工业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期从事社会信任、科学技术与社会、医学社会学和环境社会学方面的研究。

文章目录
·受访者群体
当地人的“信任”
  • 1.完全信任
  • 2.信任核电技术,担心其他不可控事件
  • 3.信任因为没有选择
·对于无知的建构
风险与利益 当地人的理性置换
  • 1.收益大于风险
  • 2.风险大于收益
  • 3.不清楚风险与利益
·沉默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