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光明日报》2015年1月29日。,这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理论的科学内涵,也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选择。回首内蒙古自治区70年的发展历程,正是对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不断探索,才保障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自治区变迁的主线。研究和认识内蒙古民族团结发展进程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前提,即没有各民族共同奋斗,便没有今日内蒙古这样一个各民族依存共生、守望相助、日益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而构成内蒙古从民族矛盾和冲突多发区转变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是历史大势。在内蒙古,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居民都需要充分意识到,在依存共生不可更变的现实中,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基本行为规范是各民族走向共同繁荣的根本保障。那么,面对人类社会仍然处在资本主义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正在砥砺前行,国家统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仍然在路上的社会现实,各级政府、各民族群体和绝大多数个体是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的主要行动者。综合观察这些主要行动者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角色、期待和行动轨迹,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基本经验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