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理念及含义的理解,一方面来源于国内学术界对英国社区照顾以及深受英国影响的我国香港地区安老服务的介绍与探讨,另一方面来自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的转型。我国从2005年开始探索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具有公共服务性质,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家庭对养老责任的共同承担,适应我国当前“未富先老”的国情,既具有就近、便捷、低成本、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新型服务业的优势,又有社会认同度不高、服务项目单一、受益人群偏少、服务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资源效率低下、市场化运作不够、优惠政策不到位等不足。未来应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完善的服务设施和平台,推进人才职业化和专业化,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来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