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围绕权力结构、政府与社会关系,可以将政府划分为全能政府、有限政府、社会服务中的政府、“守夜人”政府,等等。随着政治、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我国全能型政府模式已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体制改革下构建的以“清权、削权、分权与放权”为核心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与管制型政府存在着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政府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方法上的差异。在市场和社会日趋独立的今天,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政府改革的趋势和必然选择,而政社关系调整以及建立在政社分开基础上的职能转移和配置成为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关键。这种权力结构调整和职能转移融于地方治理实践,温州的治理彰显了权力结构调整和职能转移后“民主其治”的主要特征。“民主其治”不是简单的公民治理或者“没有政府的治理”,其背后蕴含的是政府谋划下的制度设计。总的来说,温州市政府一方面通过培育孵化、购买服务等一系列机制将社会组织“推位”归于社会治理主体地位,表达政府“在”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是政府“让位”于社会组织,“让治”于社会组织,展现政府“不在”的制度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