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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特征、类型与性质

作者:
谢海军
出版日期:
2015年9月
报告页数:
49页
报告字数:
43388字
所属图书:
“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逻辑及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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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类型上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属于群体性事件范畴,它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矛盾变迁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群体性事件。从宏观上讲,它属于群体性事件的范畴,它和其他群体性事件有共同的特征;从微观上讲,作为一种新型群体性事件,它又有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规律。概念是研究事物的原点,要研究“无直接利益冲突”就必须追溯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演变过程及其范畴变迁,从中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与群体性事件概念的相似与区别。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矛盾“无直接利益冲突”

作者简介:

谢海军:0河南孟州人,2007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博士。现任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社会冲突治理。先后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在《马克思主义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文章目录
群体性事件概念的演变
  • (一)我国群体性事件范畴的最初形态 “群众闹事”
  • (二)改革开放后群体性事件范畴的演变及确立
  • (三)“群体性事件”概念内涵
“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一)我国群体性事件类型的多元化
  • (二)侧重于参与主体多元化的概念界定
  • (三)侧重于行为目的概念界定
  • (四)多元维度的概念界定
  • (五)西方社会的相似认识
“无直接利益冲突”特征分析
  • (一)分析方法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静态结构特征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动态结构特征
“无直接利益冲突”类型划分
  • (一)治安燃点型、非正常死亡燃点型与利益燃点型“无直接利益冲突”
  • (二)主客体诱变型“无直接利益冲突”和主客体一致型“无直接利益冲突”
  • (三)政府客体型“无直接利益冲突”和泛化型客体“无直接利益冲突”
“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性质定位
  • (一)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区分矛盾性质标准的有机整体性
  • (二)人民内部矛盾理论区分矛盾性质标准的复杂性
  • (三)探索矛盾性质的标准 根本利益的整体性分析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矛盾性质定位 具有矛盾对抗形式的非对抗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