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因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违法行政拘留”以及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等亮点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然而展望这部法律的实施前景,应该说并不乐观。现实法律环境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沉疴以及多种因素形成的环保执法队伍“不会查”“不能查”“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短时间内恐难改变。有关部门对新《环境保护法》的执行力能否得到有效加强面临着严峻考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争议声中完成修订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仍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