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复杂的医保管理,特别是针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医保的管理监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经办机构的专业化能力,亟须适应越来越精细化的医疗服务管理和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专业的医疗保险监督执法队伍缺失,加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打击骗保欺诈的力度严重不足。
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提升管理为重点,以医药卫生改革为支撑,逐步建立制度公平、管理高效、三医协同、基金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一步,可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将医疗护理的相关费用纳入政策报销范围,促进医疗护理服务向基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居家护理转移,以降低失能老年人长期住院带来的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第二步,单独建立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一个新险种,实行强制参保、单独筹资,覆盖目前所有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