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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
作者:
刘爽
和红
朱琳
安慧
邹明洳
李贺
宋珊
马丽娟
于巧
出版日期:
2009年1月
报告页数:
47页
报告字数:
40996字
所属图书:
八百万人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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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01.177-223
王丰
顾宝昌
摘要:
1985年7月,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山西省临汾市的翼城县开始实行“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孩试点生育政策。这一政策允许当地农村居民在晚婚晚育和延长一、二孩生育间隔的基础上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迄今,翼城县的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20余年。由于实行了与所在省和所在地区(市)不同的生育政策,更由于翼城县在内陆农村地区具有明显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翼城县近20余年来所发生的人口变化,在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历时20余年的试点实践,也从多侧面给了我们诸多有价值的启示。本报告即是对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的成果。
关键词:
农村
山西
二孩政策
晚婚晚育
作者简介:
刘爽: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和红:
朱琳:
安慧:
邹明洳:
李贺:
宋珊:
马丽娟:
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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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
研究进展和主要方法
翼城县人口与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1.翼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翼城县人口发展基本态势
翼城县试点生育政策的演变
1.1985年试点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及相应的管理要求
2.1991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3.2003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4.2007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翼城县试点生育政策的效果分析
1.翼城县的试点生育政策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2.试点政策产生了有利的社会影响
翼城县生育政策试点实践引发的思考
1.生育政策评估不仅要关注效果,还需要关注制定与实施环节
2.生育政策对于人们的行为有引导、约束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
3.翼城县试点已错失推广时机,但仍具有政策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