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任何一项社会制度或者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与长远发展,不仅需要立足于本国或者本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等基本国情,而且需要学习与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教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尤其是对于社会保障国际合作这种“舶来品”而言更应如此。再加之如前所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国际合作刚刚步入初步发展时期,正处于从“牙牙学语”走向“蹒跚学步”和从“懵懂无知”走向“有所收获”的阶段,尚存在政府重视程度有限、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往来的劳工数量不对称、没有充分利用利益杠杆、海外劳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意识不强、对国际劳工标准的重视程度不够、社会保障国际合作的相关立法滞后以及社会保障国际合作的配套设施不足等多重困境与局限,从而使得学习与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教训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