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江西村级扶贫规划项目的实地调研,采用对比研究的分析法,以NGO和政府制定扶贫规划的整个过程为导向,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对该研究可能的干扰,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分析,来探索可推广的非政府组织参与村级扶贫活动的模式和机制。研究发现以下结论。
由于强调参与式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在对村子基本情况的了解、农户的参与性尤其是贫困农户和妇女的参与性、扶贫人员的素质和报告的编制水平以及村民组织能力建设方面,NGO要优于政府扶贫部门;而政府依靠自身现有的网络关系,在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能力方面要优于NGO。同时也发现NGO在扶贫过程中也存在问题:扶贫时间成本高、PRA工具使用不灵活以及过分注重参与式而忽视政府部门在扶贫方面的积极的一面。
笔者同时也考虑到对该对比研究造成影响的两个因素:政府对于NGO的协助和对照村对参与式的“引入”。前者在NGO扶贫过程中加入了政府的成分,而后者在政府的扶贫中加入了非政府的色彩。接着,笔者对扶贫规划中的相关利益群体对于扶贫规划的期望以及现状进行了描述。
在文章的最后,根据本文的主要结论,对今后我国政府的扶贫模式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