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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经验与启示

作者:
高文新
出版日期:
2008年8月
报告页数:
10页
报告字数:
8631字
所属图书:
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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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深圳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具有坚实的基础,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今后要加强“大调解”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导向机制建设、适应“大调解”工作需要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

关键词: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大调解司法调解

作者简介:

高文新:深圳市司法局。

文章目录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1.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及新式社会关系的形成
  • 2.有利于实现情、理、法的平衡
  • 3.有利于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并合理分配纠纷解决资源。
深圳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
  • (一)近年来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 (二)经过几年摸索,深圳市“大调解”工作架构已经初步确立
  • (三)各相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大调解”体系的建设工作
深圳市“大调解”工作的启示
  • 1.必须更新理念,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结合社会转型的背景开展“大调解”工作
  • 2.必须坚持各种纠纷解决形式的独立性,同时确保衔接工作的有效性
  • 3.必须把“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继续加强深圳市“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建议
  • 1.加强“大调解”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
  • 2.加强“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建设
  • 3.加强“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 4.加强适应“大调解”工作需要的调解员队伍建设
  • 5.加强“大调解”工作的导向机制建设
  • 6.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