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慈善法》施行的制度配套数量增长很快,但重要的制度配套却依然缺失。在新的时代党的领导话语越来越重要,党建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有别于政府监管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在党建过程中逐渐开展其机构、行业和整个社会的治理体系建设。慈善相关的领域继续获得政策与法律的支持,但慈善法治实践过程中问题依然很多,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政府监管慈善法组织治理慈善法治党建的治理
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非营利评论》副主编,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比较法文化、立法学与公共政策、国家与社会关系、公益慈善—非营利—社会组织法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