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而进行的一项制度设计与安排。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第1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享受全面普适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当前国内学者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行了深入研究:郑功成指出要尽快弥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漏,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完备化;郑功成:《社会保障:和谐社会的基本制度保障》,《法学家》2005年第5期。郑秉文分析了社会保障制度选择的重要性,尽量让制度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要求,不要出现制度碎片化;袁泽春:《和谐社会需要完善社保 社保实践呼唤科学理论——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理论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国劳动保障》2006年第8期。陈怀远认为应实行普遍的福利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必须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前提;陈怀远:《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释疑》,《江淮论坛》2007年第1期。杜江峰、王继新提出要以人为本,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立法进程,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杜江峰、王继新:《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7期。赵冰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城乡并重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实解决三农问题。赵冰:《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社科纵横》2007年第6期。上述研究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可贵的借鉴。进一步从深层次的理念层面剖析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设立初衷,可以更好地理解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弊端,明确完善的对策与方向。从宏观上说,社会保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从微观上讲,社会保障是对个人生存能力的恢复和维系、对发展能力的重建与扩展,这是社会保障的本质所在。本文尝试从人的生存与发展视角,重新审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构架,探讨建立符合人的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