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这起“收贷案”有一定的偶然性。1996年11月18日早晨,我们“农村基层司法制度及其运作”课题组的三位调查人员,在陕北B镇准备对当地的派出法庭进行常规调查时,正巧碰见B镇法庭的庭长,信用社和农行营业所的两个人,还有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准备下乡“依法收贷”。这时打乱他们的工作计划显然是不合适的,于是我们决定一起下乡,并有意对事件的全过程进行了记录。
赵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