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大部制机构改革中, 珠海市拟定了职能调整与机构设置的优化 整合和有机统一的目标,加大职能相近机构的整合力度,在更多领域推进 和完善大部门体制。经过改革,共有15个部门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职能调整,其中有8个部门是由其他部门组合在一起新组建的,有7个部门则在其原来 的基础上进行了职能的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在划入、划出、取消、加强等方面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本质上讲,实施大部制应该是政府组织架构调整与运行机制再造的统一。然而,从总体上看,这次改革重点还是放在行政部门的职能整合方面, 在大社会模式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虽然也进行 了相应尝试,但是依然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职能转变,在某种意义上还属于 外延式的改革范式,离内涵式大部制改革目标(形成政府职能的高度有机 整合)还有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