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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构建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

作者:
程遥
出版日期:
2016年1月
报告页数:
11页
报告字数:
8131字
所属图书:
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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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未来的农业现代化既是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也是农民的现代化、更是农村社会现代化,是三者有机结合的现代化。黑龙江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从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目的出发而组建的农业合作组织,但它同时具有社会性,兼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种功能。黑龙江作为国家“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担着为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先行、先试,探求路径,积累经验,示范全国的重任。在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人们深刻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其中构建、扶持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

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合作组织

作者简介:

程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房地产、农业农村经济。

文章目录
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
  • (一)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产生的基础
  • (二)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保障
黑龙江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类型及发展现状
  • (一)黑龙江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类型
  • (二)各类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
黑龙江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快,规模普遍小
  • (二)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 (三)资金瓶颈难以解决
  • (四)管理运营不规范问题
  •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违约现象严重
  • (六)专业人才匮乏
黑龙江省构建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对策建议
  • (一)积极宣传,鼓励农民创建适合自身的合作组织
  • (二)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合作组织集聚
  • (三)广开财源,加大对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资金支持
  • (四)出台优惠政策,扶持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规模化发展
  • (五)政府出资出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合作组织领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