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者列表 > 详情
徐彤武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现主要研究领域为非营利部门法律环境与社会治理、大国战略与国际关系、美国医疗改革、全球卫生安全战略与全球卫生外交等。主要著述有《美国公民社会的治理——美国非营利组织研究》等。

  • 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6~2017)
    蔡礼强 执行主编 ; 何辉 徐彤武 副主编 ; 黄晓勇 主编 出版时间: 2017年01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与政策工具措施日益完善和丰富,社会组织的外部支持体系正逐步形成。从全国各地的社会组织发展实践来看,法律政策体系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各类政策工具则促进和支持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政策工具包括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声誉、奖励表彰、补助等,尤其是购买服务已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较为完备的政策操作体系,成为运用最为广泛的政策工具之一。在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主的各类政策工具的推动下,在包括来自企业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支持下,通过与政府和市场构建合作伙伴关系,社会组织类型正日益丰富和完善,已经初步形成良性发展的内部生态系统与良性互动的外部生态圈。可以说,中国的社会组织开始步入整体性变革时期。本书是第七本社会组织研究报告,参与撰写的专家主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知名高校、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整个研究报告共30余万字,除总报告外,专题研究篇重点关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规范、民营企业基金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状况,以及专业志愿服务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价值等问题,对这些社会组织的热点和新现象给出了深度和前沿的剖析。域外镜鉴篇两篇文章研究日本和法国的购买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的政策和具体做法,对当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政策的进一步改进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而实务思考篇,则通过一家本土优秀社会组织十余年来与政府合作的历程,全面总结和梳理了社会治理中政社合作的价值、社会组织扮演的角色,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8)
    蔡礼强 执行主编 ; 何辉 徐彤武 副主编 ; 黄晓勇 主编 出版时间: 2018年05月
    我国社会组织近两年快速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开始迈入发展的新时代。进入新时代,社会组织被赋予了新定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组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社会组织成为新时代全方位参与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将三大类型社会组织与事业单位一起归入非营利法人类别,对于中国社会组织来说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社会组织由此从法律层面被纳入治理体系,法律身份和治理主体地位得到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社会组织作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部分,社会组织第一次被纳入国家最高层面的机构进行改革设计,成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谋划的一部分,社会组织成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主体。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组织法律政策体系正在加速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法律保障和政策体系日益提升和完善。我国社会组织领域取得了十项重大发展成就,迎来了全新机遇。社会组织应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更好地展现新作为。本书是第八本社会组织研究报告,参与撰写的专家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知名高校、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整个研究报告共30余万字,除总报告外,专题研究篇重点关注慈善组织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孵化器、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以及民间智库发展等问题,对这些社会组织的热点和新现象给出了深度和前沿的剖析。域外镜鉴篇一篇文章通过研究日本“多元协作”的构建,对当下中国“三社联动”和社会治理创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案例研究篇,则通过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三社联动”试点探索、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的社会创新以及中国扶贫基金会“走出去”的成功经验,进行典型案例总结和深度实践思考。理论思考篇两篇文章则分别讨论了民间社会组织相关概念以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在实行公民结社权利中的推动作用。
  • 美国非营利组织与社会治理中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出版时间: 2014年12月
    在美国多重的社会治理手段中,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十分重要。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发挥着ADR的实践者、倡导者、研究者、交流平台、资助人、教育者和国际合作促进者的作用,与政府一道努力,在总人口快速增长、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条件下,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非营利组织深度和全面介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可以从美国历史文化遗产、近40年来美国社会与司法制度的变化、非营利部门的壮大以及各级政府的支持中去寻找。美国的经验对于面临社会治理挑战的中国不失借鉴意义。
    关键词:
  • 英国政府与民间组织:战略、政策与措施(1997~2007年)
    出版时间: 2008年09月
    英国的第三部门包括志愿组织与社区组织、慈善组织和社会企业三大类民间组织。在过去10年里,英国工党政府本着与民间组织建立伙伴关系的战略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了相关法律与制度的改革,制定并落实了一整套引导、鼓励、支持和保护民间组织发展的政策及配套措施,使英国的民间组织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工党的“民间组织情结”既是其历史传统的表现,更是保持其执政地位的需要。同时,一个繁荣的第三部门是英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改善公共服务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 美国民间组织:身份、事业和运行环境
    出版时间: 2009年12月
    在美国,民间组织通常被称为“非营利组织”,其中大多数享有联邦政府规定的免税地位。全美各种民间组织的总数至少有200万个。它们可以划分为四个群体:“经济利益群体”、“公民权益群体”、“公益慈善群体”和“国际事务群体”。最大的群体是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己任的“公益慈善群体”,该群体的民间组织都是美誉度很高的符合联邦税法501(C)(3)条款的慈善组织。美国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关系的基础是比较完善的法治,其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十四条修正案和最高法院依据它们作出的判决,以及《国内税收法典》和各州相关法律。民间组织可以依法通过多种途径对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施加影响,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依法承担监管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责任。
    关键词:
  • 公益性标准——慈善组织注册和慈善事业监管的核心问题
    出版时间: 2010年10月
    公益性是一切慈善事业的根本特性,也是慈善监管的主要依据。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慈善法的国家,慈善法体系经历了400多年的演进过程,对公益性标准的认识逐步深化。《2006年慈善法》和慈善委员会的《慈善组织公益性指南》构成了对慈善概念的完整定义,实现了英国慈善法体系的现代化。英国慈善委员会日常监管工作的核心功能是依法坚守公益性标准,保障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英国的相关实践和经验对于中国慈善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作用,值得认真研究、学习。
    关键词:
  • 跳出误区 拥抱世界——关于中国民间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几个问题
    出版时间: 2019年06月
    历经40年改革开放,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锐意开拓进取,果断告别僵化思维和认识误区,把中国特色与国际社会关于民间社会组织的通行定义、普遍规则和最佳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谱写中外民众交往的新篇章。中国民间社会组织“走出去”的现实目标应该是:在拥抱世界的同时谦虚地学习和倾听,深化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促进不同文明和文化之间的对话交流、互学互鉴。“走出去”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它不仅是沟通民心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内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在国际舞台上的“亮相”,更是中国“人的现代化”进程的必然发展阶段,是中华文明及其价值观精神面向全球的展现。只有真正实现了民心相通,形成超越各种分界线的持久民间友谊,各国人民才能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
  • 当代美国民间组织的治理与自律
    出版时间: 2013年08月
    过去25年间,随着民间组织,特别是获得联邦免税待遇的非营利机构在数量和事业方面的急剧扩展,加强治理与自律、保持公众的信任成为美国民间组织面临的突出任务。在联邦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美国的民间组织汇聚集体智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和卓有成效的研讨、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涉及治理机构、财务管理、道德保护、筹款募捐、信息公开等五大方面的共识、通行规则和相关的部门性基础设施,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事实证明,理事会、透明度和问责制是实现民间组织善治的三大关键。
    关键词:
  • 美国政府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管理及启示
    出版时间: 2011年04月
    美国是慈善事业高度成熟和发达的国度,其公益慈善组织的主体是符合《国内税收法典》501(c)(3)条款的免税组织,包括公共慈善机构和私立基金会。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各级政府的依法、有效和透明管理。在由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组成的管理体系中,联邦税务局发挥了主导作用。美国的实践给予年轻的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以多方面的启示,但对中国的监管部门来说,关键是要首先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敢于开拓,勇于创新。
    关键词:
  • 中国社会组织走出去:使命、探索与挑战——以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缅甸的实践为例
    出版时间: 2018年05月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把目光和资源投向境外,开展了各种公益性的国际项目。中国社会组织要走出去,应当确保其境外活动符合《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确定的目标,符合本组织的使命与愿景,同时具备相应的配套资源,与当地各方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更重要的是,必须先期展开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制订合理的工作计划,实事求是地看待并努力克服中外国情差异、制度和政策环境局限、跨文化交流障碍以及人力资源缺乏等因素造成的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缅甸开展的工作具有代表性,说明在当今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进程的起步阶段,打算走出去的社会组织应该特别重视自身走出去的战略、人才、方法和资源。
    关键词:
  • “民间社会组织”概念辨析
    出版时间: 2018年05月
    随着当代中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中文里“民间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所指代的组织群体已经超越我国民政系统管理的三大类社会组织范围,正逐步与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国际体系内通用多年的“民间社会”或“公民社会”(英语表达均为“civil society”)概念接轨。这一现象与国内现行社会组织治理的关键理念和行政管理框架相矛盾,也凸显了进一步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必要性。既然丰富多彩的中国社会组织实践和中外民间交流早就突破了旧有法规与管理制度,而且这种突破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理解、共识和中国的根本利益,那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后,坚决破除制度性的自我束缚,给予“民间社会组织”概念以更加普世和与时俱进的法定解读,已成为中国社会治理中一项时不我待的任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