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成为政府行政“末梢”的局面一直以来都制约着社区自治的发展。通过“一委多居”、“多居一站”体系的建设,“居站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逐步减少了社区居委会行政性事务,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社区治理治理体系“居站分离”
马晓燕: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综合治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社会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社会学与社区研究、社会安全与社会治理。出版《移民适应的行为策略研究——望京韩国人的创业史》《政党与现代社会发展》等著作,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完成“超大型城市韧性社区建设研究”“首都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研究”等多项课题。课题报告多次获得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受到《中国新闻周刊》《环球时报》专访,《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