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道德既有跨越特定时代、超越具体社会的恒常的一面,又有与特定时代、社会紧密相连的变易的一面。前者从古今中外许多道德楷模为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们所共同景仰这一事实可得到证明;后者则可以见证于下面这一事实:今天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在过去可能是离经叛道,在这个社会被认为极其正当的行为在另一个社会则可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在上一章中,通过对一些重要的社会学学者关于道德现象的研究思考的介绍分析,我们看到,道德社会学习于联系特定的社会结构形态来探讨道德的根源、运行和功能,因而更擅于分析考察后一方面,即道德随社会转型、时代变迁而转型变迁的一面。不过,同样是以社会结构形态为视角,具体的分析考察也有不同的进路。情感进路即是道德社会学分析道德现象的一条重要进路。在论及黑格尔关于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的观念时,恩格斯说:“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1页。这句话蕴含着两个方面的信息:第一,善恶观念、道德秩序随历史时代的变迁而变迁;第二,其“神圣”“亵渎”“崇奉”等措辞显示了道德现象紧密联系着人们的情感因素。以情感为进路的道德社会学即从道德的情感性、情感的社会性来探讨作为社会事实的道德现象及其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