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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与性别平等——《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专题讨论

作者:
吕鸿雁 蒋月娥 李莹 马忆南 刘明辉 潘锦棠
出版日期:
2009年7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字数:
16867字
所属图书:
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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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88年颁布以来,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原有《规定》中确立的原则和适用性受到挑战,这就为进一步修订提出了要求。为了反映这一要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反复讨论,在其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改,在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和法律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条例》修订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之际,进一步对《条例》修改的原则、修改的依据、适用范围、保护程度、生育保护以及其他应增加的内容等进行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妇女研究论丛》为了体现立法者、不同领域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对本《条例》修改的观点和看法,特别设立专栏,邀请各方面领导和专家参与讨论,贡献智慧,推动立法进程。
关键词:

性别平等女工劳动保护草案讨论

作者简介:

吕鸿雁:

蒋月娥: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莹:李莹,女,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律师。

马忆南: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婚姻家庭法学。

刘明辉:法学硕士,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法学。

潘锦棠:

文章目录
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的重点问题
  • 1.《规定》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如何规范和界定
  • 2.如何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
  • 3.关于女职工解雇保护的平衡问题
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 注意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反映法律修订最新成果
  • 平衡特殊劳动保护与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扩大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
  • 倡导与惩罚并重,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应体现的立法原则和精神
  •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标准应与国际劳工公约的相关标准相衔接
  •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中应体现国家责任
  • 应该体现对女职工适度的保护
·“女性禁忌从事的劳动”再思考
·关注女职工职业禁忌的负面影响
·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费用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