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讲,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就是国际上人们所常说的非政府组织(NGO),或者欧洲人偏爱称呼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机构,中国学者一般称之为民间组织。仔细推敲起来,非营利组织的说法其实更加准确。美国人在泛泛地论及非营利部门时,往往把非正式的组织,特别是诸如读书会之类的松散社团也包括在内,这样做是有历史文化渊源的。美国人是喜爱结社的人民。著名法国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19世纪中叶考察美国后写到:“美国人干一点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美国人无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10326844这种传统在21世纪被继续发扬光大,今天超过3/4的美国人至少属于一个民间组织,平均起来他们每人都参加了2个组织,并向4个组织提供了捐助。毫无疑问,这里所说的“组织”并非都是正式成立并登记的法定实体(legal entity)。有的美国学者估计,全国没有正式登记的微型非营利组织的数量至少有几百万,甚至可能占到实际非营利组织总数的90%。所以,区分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是弄清美国非营利部门整体情况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