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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
深圳市民政局课题组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字数:
11377字
所属图书:
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11)
摘要:
深圳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政府转移和委托、政府采购、政府资助。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创新型机制和方法,其实施效果是显著的,但也存在购买服务事项范围不明、财政预算制度不健全、社会组织资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尚需从政策取向、购买范围、购买方式、监管评估、配套改革等方面予以完善。
关键词:

政府社会组织深圳购买服务

作者简介:

深圳市民政局课题组:执笔:郑小霞,深圳市民政局

文章目录
深圳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情况
  • (一)主要模式
  • (二)主要成效
  • (三)主要做法
存在问题及分析
  • (一)购买服务的事项范围缺乏明确界定
  • (二)购买服务的财政预算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
  • (三)社会组织资质标准缺乏统一规范
  • (四)监管评估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 (五)购买服务的合同文本不够规范和完善
  • (六)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完善
  • (七)政策实施协调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 (八)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力有待大幅提高
  • (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准备不足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对策建议
  • (一)政策取向
  • (二)购买范围和事项
  • (三)购买方式
  • (四)公共财政预算
  • (五)受托组织资格条件
  • (六)监管评估
  • (七)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