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依然有不同的解读,但毋庸置疑的是,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正在成为中国社会治理改革的主流方向之一。政社双方在合作中究竟是什么关系,社会组织可以发挥哪些功能,政社合作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亟须澄清的基本问题。对此,作者作为社会组织的服务者和组织者,从实务工作的角度对“协作者”13年来的政社合作历程进行总结,认为政社双方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应以有效服务民生、促进治理创新作为合作关系建立的基础。社会组织在政社合作中,既是服务提供者、资源受益者,也是政社合作的推动者、建设者。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专业服务、资源整合、赋权增能、政策倡导、社会创新、专业支持等多元专业功能,政府应回应社会组织的基本承认、空间发展、均等政策、拓展资源等需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双方共同培育公益市场,实现有效服务民生,推动社会治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