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履行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审批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它是观察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最重要窗口。然而,笔者浏览国内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它们大多从某个个案出发去探讨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选择和实施路径,或者从宏观上探讨其成效和方向等,张锐昕、刘红波:《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政策选择——以吉林省政务大厅为例》,《东疆学刊》2011年第2期;陈天祥、张华、吴月:《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为及其限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艾琳、王刚、张卫清:《由集中审批到集成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趋势》,《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周丽婷:《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思路——基于广东省佛山市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分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7期;张青:《顺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其对广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徐增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审批制度的回顾与展望》,《经济体制改革》2008年第3期;吕普生:《中国行政审批制度结构与历史变迁——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公共管理学报》2007年第1期。没有运用规范的定量研究方法和具体的审批项目数据去探讨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状况。个别研究者如董建新和李叶兰选择了中央、广东省、中山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析,董建新、李叶兰:《纵向政府间事权划分标准:基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实证分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但这项研究主要定位于探讨纵向政府间事权的划分标准,而不是从中去探讨政府职能转变,且它是一个静态的研究,难以显示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因此,本章准备弥补现有研究之不足,通过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变化进行量化的历史分析(即对1999年以来行政审批项目变迁做整体性分析),并通过对四级政府即中央—省级—市级—县(区)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变迁的分析,探讨政府职能的转变情况。而根据学者们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界定,黄庆杰:《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职能转变述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本章具体探讨政府职能总量的变化、政府职能结构的变化和政府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