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生活质量,即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是“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和对生活的全面评价”(林南等,1987)。衡量人们的生活质量必然要考虑到客观的生活条件,但个体的需求满足程度及其对生活的评价来自自身的主观感受。美国社会学家坎贝尔的研究发现,客观指标对主观生活质量的解释力只有17%左右;我国学者卢淑华(1992)的研究也证明,客观条件与主观生活质量之间存在折射与分离的现象,主观生活质量受参照标准的影响很大。
城市白领新移民主观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