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的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指为失依儿童,即无依无靠、无法定义务监护人的孤残儿童提供的各种支持和服务(李宝库,2003)。为了使孤残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工作者对孤残儿童的养育方式进行了探索,形成了多种养育模式:院舍照顾模式、助养模式、代养模式、机构形态的家庭照顾模式、领养模式以及家庭寄养模式。
何昕: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硕士,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