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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基层社会矛盾生成与演化的逻辑

作者:
童星 张海波
出版日期:
2012年3月
报告页数:
61页
报告字数:
51442字
所属图书:
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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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阐述基于社会矛盾的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与内涵;其次系统阐述我国社会矛盾的总体特征与发展趋势,明确其研究意义;最后概述了“有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化,以及“有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向“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转化。
关键词:

应急管理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基层社会矛盾

作者简介:

童星:男,1948年8月出生于江苏南京。现任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社会风险研究基地主任。兼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社会学会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江苏现代民政研究院院长、江苏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江苏省社区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城市应急研究会副理事长、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社会问题和社会发展、社会改革与对策等。专著或主编著作有《社会转型与社会保障》(2007年)、《交往、适应与融合》(2010年)、《中国农村社会保障》(2011年)、《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2012年)、《创新社会管理》(2012年)等10余本。主编或参与编写教材《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1997年、2002年、2007年、2011年)、《社会保障与管理》(2002年)、《现代社会学理论新编》(2003年)、《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2008年)等近20本,主编《公共管理高层论坛》(每年两辑);发表重要中文期刊论文近300篇。

张海波:男,1978年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江苏省社会风险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者,清华大学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兼职研究人员。1997年进入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2001年获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应急管理、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跨学科研究方法,风险与危机管理等。已出版著作多部,有《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中国转型期公共危机治理》《公共安全管理:整合与重构》《灾害与公共管理》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应急响应中的突生组织网络——鲁甸地震案例研究》《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安全治理与应急管理》《全面改革窗口期的信访制度改革》等。

文章目录
基于社会矛盾的群体性事件
  • 1.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界定
  • 2.群体性事件的分类框架
我国社会矛盾的总体特征与发展趋势
  • 1.社会矛盾的总量增加
  • 2.社会矛盾的范围扩散
  • 3.社会矛盾的冲突程度加剧
  • 4.社会矛盾的性质有所变化
  • 5.社会矛盾的化解难度增加
“有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化
  • (一)南京市××区社会矛盾的总体特征和主要类型
  • (二)南京市××区典型社会矛盾的微观解剖
“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化
  • 1.“贵州瓮安事件”与“湖北石首事件”
  • 2.“贵州瓮安事件”与“湖北石首事件”的生成与演化
“有组织—有直接利益诉求”向“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转化
  • (一)微观转化机制
  • (二)宏观转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