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居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爆发式增长,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具有优势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然而,非营利组织只有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创新,才能拓展巨大的发展空间。而创新,不仅是服务本身的创新,也不仅是服务组织和体系的创新,而是要走向社会类型的创新,即建设服务型社会。其特征是:生活服务业成为社会事业的基础,社会服务成为社会团结的基本纽带,非营利组织成为实施社会服务的基本主体,服务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协力合作。
非营利组织社会服务创新服务型社会
景天魁: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