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村集体”一词时,我们一般是用来指代表社区成员权利的集体组织,但是在农民的词汇中,“集体”常常和村干部混为一谈,在研究者中间,讨论国家和集体,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时,对两者的区分也往往不够明确。村干部和村集体的复杂关系是本章的主题,他们的关系也是理解改革后新时期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关键所在。
周飞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地方政府行为、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社会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