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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社仓经首选任与乡村社会——以四川新津县社济仓为例

作者:
李德英 冯帆
出版日期:
2014年9月
报告页数:
22页
报告字数:
19172字
所属图书:
中国近代民间组织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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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仓是中国古代民间仓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新津县的社仓始建于乾隆时期,分别建于长乐、太平、兴义三乡,并由社仓经首经管。社仓经首是社仓的管理者,由民间公举地方士绅担任,主要负责社仓社谷的借贷、社田置买、租佃等工作。清末时期,社仓的经营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社仓取消了借贷谷物、收取息谷的做法,以管理社田、收取田租为主要经营方式。继而,社仓经首的职责与选任也随之转变,社仓经首更多的是代替地方政府行使管理仓储的职责,其自主权减少,国家对社仓的控制增强。同时,社仓经首与粮户以及新旧社仓经首之间的矛盾也越演越烈,导致越来越多的地方士绅纷纷推诿,不愿担任此职。这一现象,恰恰与以往学者的研究相反,晚清时期新津县国家控制仓储的能力加强,地方士绅对参与地方事务的兴趣呈减弱的趋势。这也为民国时期国家加强对地方事务的干预埋下了伏笔。

关键词:

乡村社会清末四川新津县社济仓社仓经首

作者简介:

李德英:

冯帆:

文章目录
社仓经营模式与经首职责
  • 1.招佃、退佃与追佃
  • 2.管理谷石、压租银两以及社仓内部开支
  • 3.调查灾情及佃户受灾情况
社仓经首的选任与更换
  • 1.选任标准:从注重品行到选任殷实粮户
  • 2.新旧社仓经首报换流程
  • 3.新旧经首进行社仓交接
·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的纠纷与矛盾
地方精英不愿出任社仓经首的原因
  • 1.社仓经首的权力有限
  • 2.社仓经首相关制度的缺失
  • 3.社仓经首工作的赔累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