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对河南省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整体发展进行探索研究,发现河南省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理念已得到普遍赞同,购买方式促进角色转换和购买服务促进效益优化。尽管取得上述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主体结构失衡消解购买本质、服务标准缺失弱化购买质量与契约管理不足混淆契约边界等;河南省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在主体能力、购买资源与行政体制等方面面临诸多制约。基于此,本文指出可以从主体组织化、服务标准化与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加强建设以促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发展。
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
李有学:李有学,博士,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