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成年男女组建新家庭的起点,生育则是家庭扩展中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育子女更是带有特殊的社会意涵。中国自古就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是指“不孝者三,一曰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二曰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三曰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者之中,以无后为大。”翻译白话文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这三种归结为“不孝”的行为中,没有生育子女,没有传承子嗣,是最大的“不孝”行为。《孝经·圣治章》中也说道:“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更是强调了生育子女、传承子嗣对于一个家庭或者家庭延续的重要性。生育子女不仅仅关系到每个个人的繁衍生续,而且关系到一个家族的传承和发展,而家庭或家族者中的每一代人只是整个繁衍不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节点,所以,不愿意生育子女,不愿意负担家族或者家庭传承的责任,不能延续子嗣后代,是对父母和家庭的“不孝”。可见,生育子女、传承家族是被中国人视为人生,乃至家庭、家族的头等大事,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越了供养父母,生育子女也成为中国人基本的社会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