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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六项制度”的建议

作者:
刘旺洪
出版日期:
2018年5月
报告页数:
6页
报告字数:
4387字
所属图书:
服务为本的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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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江苏省委也明确了依法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总的方向。江苏涉诉信访仍然处于高发态势,造成涉诉信访案件多发的原因十分复杂,必须进一步推动法院再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的具体司法机制。为此,应当确立以再审程序依法终结涉诉信访案件、推进法院再审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民主参与,用社会权威支撑司法权威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信访案件体制改革,建立完备有效的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建议建立司法审判终结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取消涉诉信访的“领导包案”等非法治信访处置工作机制和方式;建立信访案件一次再审终结制度;完善法院再审程序制度;健全司法民主协商参与制度;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建立对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改革我国信访工作制度,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动我国信访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为我国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指明了方向,对于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高司法权威、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具有重大意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促进信访突出问题解决的意见》要求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的总体工作思路,指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明确规定有诉讼权利救济程序和途径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直至案结事了或案件终结。”但如何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依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完善具体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刘旺洪: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区域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苏北发展研究院院长,江苏省政协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常务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先后获江苏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江苏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江苏省优秀二类课程1项,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精品教材1项。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编和合作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决策咨询报告20余篇,6篇获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主流宣传媒体发表理论宣传文章20多篇。

文章目录
江苏涉诉信访的基本状况
  • 1.各类申诉、涉诉信访案件比重不平衡,数量有升有降
  • 2.各大市涉诉信访有升有降
  • 3.进京上访总体呈上升趋势,进京越级上访下降
  • 4.涉诉信访原因日益复杂,处理难度加大
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 1.确实存在部分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
  • 2.二审终审制度形同虚设
  • 3.受“维稳思维”影响,用“领导包案”等非法治化方式解决涉诉信访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
  • 4.社会对司法不信任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建议
  • 1.建立司法审判终结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 2.建立信访案件一次再审终结制度
  • 3.完善法院再审程序制度
  • 4.健全司法民主协商参与制度
  • 5.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
  • 6.建立对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