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迎来结构性巨变,国家逐渐退出对社会生活的严密控制,公共空间日益扩大。国家与社会在经历了分离之后开始出现新的结合,不断发展的社会团体成为两者之间互动的形式载体,其中,“政治社会团体是其中体量最大的存量资产”(褚松燕,2013)。八大人民团体关于“人民团体”这一概念也存在争论,有学者认为它是一个政治概念(详见华世勃,2007;石伟凡,2008)。本文并不对此概念进行讨论,文中提及的人民团体即指传统的八大人民团体。是我国典型的政治社会团体,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伞状组织结构,组织网络遍布全国,其数量远远超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量。人民团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既不同于国外的非政府组织,也不同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是重要的中国政治主体,与党和政府有着渊源深厚的联系、一脉相承的组织制度。同时,人民团体也代表着各自不同的人民群众,其利益代表地位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并“聚集了大量的政治资源、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等优质资源”(王名,2015),是兼具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