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村民自治以后,农村社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出现了一定的松动。受国家、社会、市场等多种新力量的推动,农民活动的社会空间与选择领域不断扩大,流动性也明显增强。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因农民资源占有、需求与价值取向的不同,而逐渐形成了农村社区中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对农村社区的自治成效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章旨在揭示出,社会关系的有效链接在西部资源匮乏型社区自治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社会关系资源匮乏陕西农村社区村民自治
吴南: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老年社会学、农村社会学、质性社会学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农村社区村民自治问题研究”,并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发表《“在地性”与扎根方法的应用》《社会资本与农村社会治理》《乡村社会管理转型:特点、问题及路径》《陕西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对策研究》《后农业税时代农村社区治理的思考》《“波澜不惊”——贫困地区村委会选举研究》等多项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