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活跃度显著提升,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扩大、活动领域得到拓展。但我国的社会治理变革仍处于初步阶段,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居民的社会参与意识较低、缺乏自主性等),有待解决。
近年来,社会参与一直是学术研究的重点之一。已有的社会学研究中,将社会参与作为被解释变量、关注特定群体的社会参与情况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多,其中以老年群体受关注度最高(郭浩、罗洁玲、刘斯琪,2020;谭景艳,2020;颜悦,2020),此外,研究对象还涉及流动人口(移民)(孙秀林,2010)、农民工(熊远来,2020)、中产阶层(刘河庆、梁玉成,2016)等。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将社会参与作为解释变量,探讨其对居民主观幸福感(杨永娇,2016)、心理健康(李甘、郭雁飞、黄哲宙等,2020)、信任(彭定萍、丁峰,2020)等的影响。然而,目前有关社会参与的研究存在对社会参与概念界定不统一,多关注特定群体、缺少整体性的研究,多关注特定社会参与形式、缺少综合性社会参与情况的研究,对居民社会参与情况缺少全面的呈现。因此,本章基于对“新时代特大城市居民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呈现当前特大城市居民的社会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