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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制度建构分析报告(1949~2019)

作者:
王建敏 邸天利 陈鹏 王桂琴 崔书鸣 张凌云 王志鹏
出版日期:
2020年10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字数:
17866字
所属图书:
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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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历经萌芽阶段、探索阶段、稳定发展阶段、深化管理阶段四大阶段。党的十八大用“社会治理”代替了“社会管理”,这一字之别却体现出国家在社会运行方面思路的转变,从以稳定为中心的社会管理转变为以秩序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也逐步向法治化治理转变。当前,社会组织在基础性法律体系、政府依法管理、“三社联动”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就,也获取了宝贵的经验。但是还存在着党建工作有待于加强、社会组织的法治文化有待于养成、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待于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有待于完善等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应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增强法治引导,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组织;发展新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等治理路径。

关键词:

法治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构创新治理

作者简介:

王建敏: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主任、教授,主要研究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青少年权益保护。

邸天利: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法律问题。

陈鹏:中央团校财务处处长、会计师,主要研究财务管理。

王桂琴: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图书信息资料等。

崔书鸣:中国社会科学院财务计划局,主要研究社会组织管理。

张凌云:山东财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组织文化。

王志鹏: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主要研究保险企业管理。

文章目录
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管理的萌芽阶段(1949~1978年)
  • (二)管理的探索阶段(1978~1988年)
  • (三)管理的稳定发展阶段(1989~2011年)
  • (四)深化管理阶段(2012年至今)
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成就及经验
  • (一)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成就
  • (二)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经验
社会组织法治化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党建工作有待于加强
  • (二)社会组织的法治文化有待于培育和养成
  • (三)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待于提高
  • (四)互联网技术监测管理的水平尚需进一步开发
  • (五)对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机制有待于健全与完善
  • (六)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有待于完善
  • (七)社会组织管理的司法规制有待于建构
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
  • (二)增强法治引导,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组织
  • (三)发展新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
  • (四)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